不住人就不是違建?松江一別墅居民在屋頂裝2米高太陽能電池板惹爭議
來源:上觀2019.8.15

將自家屋頂改造成“陽光屋頂”,裝上太陽能電池板,既節省了電費、又響應國家號召踐行綠色低碳,這種做法正成為申城一些別墅小區居民的時尚選擇。
但在上海市松江區萬科白馬花園小區,看起來很美的屋頂太陽能電站,正引發起一場風波:因為屋頂2米高的電池板過于突兀有礙觀瞻,白馬花園的部分業主將安裝電池板的491號業主投訴至城管部門,認為安裝電池板未經許可,且影響他人,屬于違法搭建。但城管部門隨后卻認定,光伏電池板并不屬于違法搭建。雙方你來我往,居民反復投訴,城管部門干脆“不再受理”。
作為新鮮事物,小區里的太陽能電池板背后涉及的眾多問題,遠非“違建”二字所能涵蓋。能不能裝、怎么裝也大有講究,亟需在安裝程序、電池板樣式等方方面面予以規范。
2米高的電池板“太難看”
8月14日,記者前往明中路1010號白馬花園了解情況。白馬花園是一個公寓樓和3層樓聯排別墅混合的小區,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的491號,位于小區中央位置一排聯排別墅的西起第二間。站在491號樓底后側,抬頭就能看到樓頂架起來的太陽能電池板。整塊電池板架在銀色方形鐵管制作而成的架子上,面向南方,呈北高南低傾斜。從下方看起來,整塊電池板的寬度幾乎覆蓋了整個別墅的屋頂。
△從下方看起來,整塊電池板的寬度僅比491號別墅樓體寬度略小。
站在后排別墅的3樓露臺上,更能一睹491號屋頂電池板的全貌。整塊電池板傾斜角度大約在20度,北端最高處足有2米高,亮晃晃豎在別墅樓頂頗為突出扎眼。后排別墅居民陳女士告訴記者,原本前排別墅樓頂非常平坦,在小區高大綠化掩映之下,從后排別墅露臺看出去視野開闊,毫無遮擋。但如今,一開窗視線就難以從前方的太陽能電池板上移開,“景致全被破壞了,讓人難以接受。”
在小區里,陳女士指著更北側的一排別墅告訴記者,536號的屋頂也安裝了太陽能電池板,但不同的是,電池板被切割成一小塊一小塊斜著裝,整體高度并不顯眼,不仔細看都注意不到。“491號為何不能也采用這種方案呢?”6月初,陳女士通過物業找到491號的業主,提出希望他照顧到后排別墅居民的居住體驗,調整電池板安裝方案,降低整體高度。491號業主回復其“不安裝這么高便沒有效果”。溝通無效后,6月6日,陳女士以涉嫌違法搭建的名義,向12345市民服務熱線舉報491號業主。依據是物業并未給安裝電池板予以許可。
△536號的屋頂太陽能電池板被切割成一小塊一小塊斜著安裝,整體高度并不顯眼。
8月14日,記者也前往小區萬科物業核實陳女士的說法。物業負責人劉經理稱,對于屋頂太陽能電池板,物業的態度一貫是“不支持安裝”,且491號業主安裝時區域管家也勸說阻止過,但未奏效。不過,“太陽能電池板是新生事物,是否是違建、如何定性,物業并不清楚”。劉經理稱,當時,在接到其他業主的反映后,物業也于第一時間將情況上報給了松江區新橋鎮城管中隊,希望由城管部門來“裁定”。
城管認定“非違法搭建”
在這種情況下,城管部門的認定,顯得至關重要。陳女士告訴記者,接到投訴后,新橋鎮城管中隊來小區實地查看情況,僅協商491號業主要注意減少對鄰居的影響。在“12345”,新橋鎮城管的回復也稱,已“協商并告知491號業主自行整改”。
6月10日,在陳女士等幾名業主的要求下,物業也召集相關業主,在居委會召開了一次協調會。據稱,協調會上,491號業主態度也不錯,承諾會要求電池板的安裝商重新設計安裝方案,對屋頂的電池板進行切割改建。物業還拉了一個微信群用于溝通進展。陳女士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幾天后,491號業主稱已拿到了改建方案,切割改建后將比原來整體安裝減少8小塊,而改建需要額外花費2萬元。
改建方案如能順利實施,電池板引發的糾紛也就此解決了。豈料,一等就是兩周,不僅改建遲遲未動,陳女士在群內反復催促也沒有回應。見狀,6月下旬,陳女士再次致電“12345”進行投訴。
陳女士的再次投訴惹惱了491號業主。在溝通群內,雙方起了爭執。491號業主干脆扔下了狠話:“不改了!”理由是,城管部門已告知其“無相關法規依據進行拆除”,因此他認為“沒有改建的必要”。在“12345”,記者也看到城管給出的結論:“該光伏板搭建沒有用作倉儲、居住使用,非違法搭建情況”。顯然,城管“非違建”的認定給491號業主吃了“定心丸”。
對此不滿的陳女士此后多次致電“12345”重復投訴,城管部門以“不再進一步處置”為由,作了退單處理。
會不會是“違法構筑物”?
照這么說,樓頂的太陽能電池板豈非想怎么架就怎么架?新橋鎮城管又是如何給出了“非違建”的認定?8月14日上午,記者又前往申浜路上的新橋鎮城管中隊問個究竟。
接待記者的城管工作人員解釋道,城管界定是否屬于違建,關鍵看是否增加了內部使用面積、是否對公共空間進行長期占有;而太陽能電池板一不增加使用面積,二架設區域并不封閉占有,并不符合上述情況。城管人員強調,太陽能電池板目前并沒有法律明確規定,執法操作中也沒有先例可循。
記者提出,太陽能電池板雖然可能確非違建,但也并非無法規可參考。如《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五十六條就明確,禁止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共用部分、違法搭建構筑物等損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為。聯排別墅的屋頂也屬于“共用部分”,在未取得同排其他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搭建太陽能電池板是否屬于擅自占用共用部分?在業主大會未就安裝太陽能電池板事宜進行征詢且獲得同意的情況下,在屋頂上蓋太陽能板,又是否涉嫌擅自改變房屋外貌?
退一步說,雖然太陽能電池板是新生事物,但同是利用太陽能的太陽能熱水器并不是。申城市區房屋屋頂較少能看到太陽能熱水器,原因就在于受上述《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制約。對于太陽能電池板的管理,能否參照太陽能熱水器呢?
面對記者提出的問題,新橋鎮城管中隊稱也已考慮到了。但作為基層執法部門,執法仍需要一個確切的說法和界定。因此,新橋鎮城管已將“屋頂太陽能電池板是否屬于非法構筑物”作為疑難案例,提交給了松江城管執法局法制科,要求區局向市局匯報,并召開專家認證會,明確一個統一口徑作為執法的依據。
普及中的太陽電池板亟需規范
站在白馬花園小區中央,四周轉一轉,僅就491號前后幾排,就能看到至少已有5家別墅的屋頂安裝了形狀各異、高低不同的太陽能電池板。491號和東側兩幢別墅均是采取了一整塊的架設方法,因此在屋頂上均顯得較為巨大;而在491號西側不遠處的一幢別墅屋頂,太陽能電池板則被分割成了兩大塊,且兩塊安裝的角度還不一樣;僅536號是采用了分割成小塊的安裝方式,在5棟別墅中最不顯眼。記者還留意到,用于固定太陽能電池板的鐵制支架還粗細不一,個別較細的支架讓人擔憂在臺風天來臨時,是否能固定得住單薄的電池板。
△491西側不遠處的一幢別墅屋頂,太陽能電池板則被分割成了兩大塊,且兩塊安裝的角度還不一樣。
這些投入使用的太陽能電池板,正在改變申城別墅業主對此的觀望態度。而隨著國家推廣綠色能源的號召和鼓勵,可以預見,在別墅聚集的松江區,屋頂太陽能電池板將呈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勢。究其原因,一方面別墅的屋頂面積夠大,有足夠的架設空間;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別墅屋頂容易給業主帶來“我的屋頂我做主”的概念。但是,如若對此不加規范,類似鄰里矛盾也將成為社會管理的新問題。
△在別墅聚集的松江區,屋頂太陽能電池板將呈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勢。
物業管理方面專家建議,在相關法規缺失的情況下,小區自治亦可以發揮積極作用。比如,由小區業主委員會出面,召開業主大會,就本小區能否安裝太陽能電池板征詢業主意見。如獲得大多數人同意,再由業委會和物業共同商議出一個標準,對安裝程序、高度、角度、樣式以及太陽能電池板的安全性進行明確,作為小區業主共同遵守的規范。白馬花園物業也告訴記者,小區因太陽能電池板引發糾紛后,物業已與業委會就此進行了商量,業委會已初步要求物業在處理后續的太陽能電池板安裝申請時,必須審核業主的安裝方案,對高度和寬度進行限制;同時,業主必須提供周邊鄰居同意其安裝的書面意見。同時,物業表示將繼續做通491號業主的工作,勸說其調整安裝方案,兌現當初協調會上的承諾。
白馬花園的糾紛最終將如何解決、城管部門的“統一口徑”何時能夠出來、普及中的太陽能電池板將何去何從,解放日報·上觀新聞將繼續關注。
題圖:屋頂2米高的電池板過于突兀有礙觀瞻是居民之間起糾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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