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地的平均租金水平來計算,若非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無法提供租房合同、發票等證明,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公積金所提取的金額遠遠不能滿足租房的需求。

最近一段時間,從中央到地方,租售同權等住房租賃新政策頻出,意味著租房時代將要到來。特別是在北上廣等大城市打拼的青年人,可能更愿意選擇租房生活,而不是買房。

但是,現在北上廣等各大城市房租本就居高不下,甚至已經讓人租不起房子。隨著租房時代的到來,房租有可能進一步上漲,租房客的房租壓力進一步加大。在這種情況下,讓人們可以提取公積金租房,無疑能減輕租房負擔。

目前,各地為了激活公積金,降低公積金睡大覺現象,扭轉公積金劫貧濟富局面,都已經允許沒有住房的居民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但基本上對公積金付房租的提取額度設定了上限。比如,北京按每月1500元的標準每季度提取一次,上海最高月提取限額為2000元,廣州可申請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深圳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五十。這個可以提取的公積金額度標準雖然看著不算低,但顯然低于當地的平均房租。根據上海易居研究院發布的《50城房租收入比研究》報告提供的數字顯示,2017 年 6 月份,有 3 個城市人均住房租金高于 2000 元/月,分別是北京、上海、深圳,其中北京最高 2748 元/月,比第二位的上海貴出 500 多元,廣州人均住房租金為1605元/月。

如此一比較,意味著人們即便是用公積金支付房租,也只是能支付部分房租,還是要從腰包中掏一部分現金付房租,特別是廣州居民可提取的公積金只能付少部分房租,大部分房租要自掏腰包,而不能提取的部分公積金依然要躺著睡大覺,白白閑置。

住房公積金,歸根結底這是居民的私人財產,其所有權歸居民,只是交由公積金管理中心代為保管。這決定了在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上,應最大可能照顧到居民的合法權益,真正發揮出雪中送炭的基本功能。因此,公積金的使用范圍應當進一步擴大。對于沒有住房而繳納公積金的居民,不只是允許他們提取公積金租房、修房,還應允許他們支付醫藥費以及孩子上大學的費用等大頭開支。

另一方面,對于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租房客,沒有必要設置公積金提取額度上限,不妨取消提取額度限制,允許居民每月繳納多少住房公積金就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積金。當然,提取次數可以是按季度提取,也可以是按年度提取,畢竟住房公積金本來就是居民的私人財產,就算買不起房子的居民套現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退一步說,為了防止一些居民以支付房租方式套取公積金,對租房客提取公積金額度設置上限,其標準不應低于當地居民的平均住房租金。而且,這個額度上限應當建立動態機制,每年都要根據房租市場變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