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蓋雖小,民生事大。大街小巷的窨井蓋,關乎群眾“腳下安全”。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年發出“四號檢察建議”,協同相關部門共同解決窨井蓋的安全隱患,維護“腳下安全”。12月16日,靜安區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靜安區檢察院積極推動“四號檢察建議”在區域內落地生效的相關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日前,靜安區檢察院在排查學校周邊窨井蓋及配套設施時,發現靜安區內一學校大門東側窨井蓋因施工單位臨時用木板遮蓋,未設置防護設施,致使一行人失足跌落受傷,遂向該窨井蓋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書》,要求督促規范施工,同時加強巡查,排除安全隱患,完善應急處置,該主管部門和施工單位非常重視,第一時間進行了整改。同時,根據城運中心和區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提供的大數據,靜安區檢察院先后梳理出四處因快遞公司大型車輛違章停車卸貨,開上人行道壓壞窨井蓋的問題線索,根據隱患的輕重程度開展聯合專項整治。

針對某快遞網點門前有三個井蓋被卸貨車輛碾壓后反復破損的情況,檢察官實地走訪,約談該企業負責人,召開屬地派出所、街道、井蓋權屬單位協調會等,及時修復了破損井蓋,企業主在派出所和街道的見證下簽署了保護公共設施的承諾書,至今未再發現有井蓋受損情況。

窨井蓋治理涉及多個部門,靜安區檢察院積極努力打通城市運行的政府管理平臺和專職聯絡檢察官與公安機關的定期溝通平臺,在日常工作中,將涉窨井蓋及城市配套設施監督線索列為重點,由專職聯絡檢察官定期與公安法制部門研判分析110報警系統中涉窨井蓋報警的數據,努力從中發現刑事監督線索,涉及公共利益的由檢察機關開展社會綜合治理。

此外,對于尚未進入行政部門視野、也未造成物損人傷安全事故的問題隱患線索,靜安區檢察院開通線索征集渠道,社會公眾可通過來電來訪,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留言等方式提供線索。

靜安區檢察院還把窨井蓋治理的“點’輻射到老百姓“腳底下、頭頂上、生活中”公共安全治理的“面”。根據城運中心的線索反饋,檢察官將轄區內某小區外墻脫落影響居民出入安全的線索移送公益檢察室,并與該部門檢察官走訪現場,核實相關情況,共同解決困擾百姓的實際問題。

下一步,靜安區檢察院將進一步延伸公共安全治理覆蓋面,將高空拋(墜)物、盲道、玻璃幕墻、消防栓等與公共安全相關的城市基礎設施納入治理范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以推進社會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隱患為已任,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助推城市精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