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十四五”期間,上海計劃新增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間)以上,達到同期新増住房供應總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將累計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間)以上,其中40萬套(間)左右形成供應,較大程度上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按照今明兩年多做快做的總體安排,2021-2022年計劃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24萬套(問),完成“十四五”目標總量的一半以上。據介紹,本市已制定完成,并將正式印發《關于加快發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上海將堅決貫徹落實國家要求,把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本市住房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上海作為超大型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問題比較突出。青年人是城市的希望和未來,解決好他們的安居問題,關系到城市的活力和未來發展,也彰顯著城市的溫度和包容。本市深入研判租賃需求、充分挖掘供給潛力,持續推進完善從“一張床”“一間房”到“一套房”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和“租購并舉”的住房保障制度。此次制定完成的《實施意見》,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的租賃需求堵點、痛點和難點,精準設計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公租房、單位租賃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類租賃住房中符合條件的房源,統一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一是準入廣覆蓋。申請對象不限戶籍、不設收入線。基本準入條件,是在本市合法就業且住房困難。合法就業以勞動合同等為依據,住房困難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區域內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確定。

二是租期更穩定。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少于1年、不超過3年,鼓勵出租單位與承租人簽訂2年、3年期的租貨合同;合同到期后,入住對象仍符合準入條件的,可繼續租住。除公租房外,其他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設最長租賃年限;保障對象在本市購房或離開本市等不再符合準入條件的,房源退出,周轉使用。

三是租金可負擔。面向社會供應的項目,初次定價在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后續調價時,年漲幅最高不超過5%;面向本園區、本單位、本系統職工定向供應的租賃住房項目,租金可進一步降低。住建(房管)部門建立市場租金監測機制,加強對項目初次定價和調價的統籌指導,穩定租賃價格

四是戶型小而美。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根據新市民、青年人需求特點,精心設計戶型,高標準配置公共空間和配套設施,打造“小戶型、全功能、悅生活”的保障性租賃住房

據介紹,“十三五”以來,本市已供應150余幅租賃住房用地。在這些土地上建設的約1000萬平方米、近20萬套租賃住房,符合條件的,統一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今后,利用新出讓租賃住房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以及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配建的租賃住房,主要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各區統籌,在軌道交通站點周邊(600米內)等交通便利區域集中配建。

為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工作的領導,健全部門協同機制,本市已經成立“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實現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建設、管理、服務一體化推進。同時,加強市、區聯動,分解下達保障性租賃住房籌措供應目標任務,列入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納入領導班子績效考核。

《實施意見》發布后,相關部門還將就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認定、規劃供地、非居住房屋改建、產業園區配套建設、電力設施改造、租賃管理等制定6個配套細則;到今年底,基本形成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體系。